信用信息共享的“总枢纽”和“总平台”
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
构建以信用大数据的数据征集、数据治理、监测考核三大体系为核心、全方位多层次信用应用服务为特色的标准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、信用信息资政惠民便企、全面支撑放管服改革。
综合分析评定企业信用等级
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
信用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标准和业务规范,全面采集、调查、核实企业信用信息,从企业的基本信用素质(基础信用度)、信用保障能力(商务信用度)、信用行为记录(社会信用度)等方面,综合分析评定企业信用等级。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划分为三级九等,有效期为一年,是各级政府部门建立联合奖惩机制、实施信用协同监管、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重要决策参考。